2023年滕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党建助理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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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滕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党建助理员简章

  为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吸引优秀人才扎根农村、服务基层,不断充实村级后备力量,现结合我市实际,就2023年滕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党建助理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3年滕州市计划招聘农村党建助理员34人。具体计划详见《2023年滕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党建助理员计划表》(附件1)。

  5、有履职尽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党的基本知识,有较强的发现、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品行端正,服务意识强,身体健康;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须在2023年8月11日含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8月11日含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

  9、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

  10、具有以下情形者不能参加应聘:①现役军人;②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③未满最低服务期限人员;④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人员;⑤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⑥涉黑涉恶涉“村霸”人员;⑦参加组织非法宗族宗教活动的人员;⑧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人员;⑨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员;⑩法律和法规规定不能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1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合乎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报、提交个人隐私信息资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1寸近期免冠照片(按报名网站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需要上传户主页、索引页、本人页)等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0K)。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依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多次登录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得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次40元,面试考务费每人每场次70元。

  应聘人员可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络站点进行网上缴笔试费用,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招聘职数的,按实有人数参加考试,因报名达不到招聘计划而造成的空缺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本次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来进行,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下载准考证时一并下载《2023年滕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党建助理员报名登记表》(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时使用)。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来进行。笔试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公共基础知识最重要的包含党的二十大精神、乡村振兴战略、农村政策、时事政治、农村基层党建等内容。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笔试成绩公布后,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职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核检查范围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职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在滕州市聚智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滕州人才发展”统一发布。

  现场资格审核检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滕州市聚智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滕州人才发展”公布为准。

  进入面试资格审核检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现场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1)《2023年滕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党建助理员报名登记表》(内含《诚信承诺书》);

  (8)查询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打印,带二维码);

  (9)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资格审核检查时学历学位证书已经发放的,要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已与企业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10)在职人员或已经就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11)以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身份应聘的,还须提交高级工证或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

  (12)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面试人选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面试资格审核检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内容体现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来进行,以百分制计分。面试得分由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设合格分数线分。

  面试成绩在滕州市聚智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滕州人才发展”统一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按照招聘计划,最后一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笔试成绩还相同的,面试成绩统计中去掉最高分高者优先;去掉最高分值相同者,去掉最低分高者优先,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做,侧重于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人事档案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不是满足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不是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办法另行通知。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做,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复检或考察、体检、复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体检等具体事宜,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滕州市聚智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滕州人才发展”。

  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滕州市聚智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滕州人才发展”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发放《农村党建助理员拟聘用通知书》,凭《农村党建助理员拟聘用通知书》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经查实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不再留用。

  新招聘的农村党建助理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薪酬不低于24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依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实发工资不低于3000元。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与滕州市聚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2年,期满后,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考核不合格的、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或者聘用期间违反《劳动合同法》的,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滕州市聚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各镇街签订劳务派遣合作协议,各镇街负责聘用人员的管理、使用、考核,聘用人员党员关系转至所在村。聘用人员工作所需经费纳入镇街财政预算。

  符合条件的农村党建助理员可通过换届以合法程序进入村党组织班子,担任村党组织支部委员;特别优秀的推荐选举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录用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解决的方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人社部发〔2016〕85号)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报名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线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凡符合《2023年滕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党建助理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的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且需在2023年8月11日(含)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必须是1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JPG格式,200K以下,并且与进入面试后资格审核检查所提供的照片同一底板。应聘人员可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照片处理。

  进入面试资格审核检查的应聘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及二代身份证、户口本、《2023年滕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党建助理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党员身份证明材料(需注明入党时间及转正时间)、《教育部学籍在线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片)。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且须在2023年8月11日(含)前取得。网上报名填写专业名称要真实、准确、完整,须与毕业证书完全一致。

  (2)在职人员或已经就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资格审核检查时学历学位证书已经发放的,要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已与企业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4)以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身份应聘的,还须提交高级工证或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

  (5)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本须知内容,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能体现应聘岗位的要求。因信息填报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标准要求等,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对应后果。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图书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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